一、采 购 人:寿光市人民医院 地址:寿光市健康街3173号
二、项目名称:寿光市人民医院核医学科建设项目预评及控评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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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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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医学科建设项目预评及控评服务项目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产品)的企业; 2、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甲级)资质,且技术服务范围包含PET/CT、SPECT/CT;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5、不接受失信执行人参与; |
(供应商须满足以上资质条件方可报名,报名时只需填全以下报名表发至招标办邮箱即可,资质资料待后期资质审核时再按要求提供)
四、报名时间:2019.10.11---2019.10.16 下午16:30
五、报名方式:电子邮件(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招标办邮箱:zbb5298982@163.com
邮件主题:核医学科建设项目预评及控评服务项目
报 名 表:(以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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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公司 名称 |
公司 地址 |
授权委托人 |
授权委托人电话(2个) |
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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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医学科建设项目预评及控评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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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质审查方式:资质预审 时间:另行通知
七、采购文件获取及采购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0536-5298982
联系人地址:寿光市人民医院招标办公室(办公楼313室)
寿光市人民医院招标办
附件:预评、控评项目要求
预评、控评项目要求
1、该项目包括核医学放射工作场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
2、该项目设备包括PET/CT、SPECT/CT各一台
3、检测单位需具有国家行政单位颁发的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甲级)资质,且技术服务范围包含PET/CT、SPECT/CT。
4、跨地区检测的需要提供在山东省卫健委备案的证明文件。
5、对不符合项目提出的整改意见,检测单位应形成整改报告并及时通知医院,医院整改完毕后检测单位负责进行再次审核,直至符合要求。
6、该项目包含了场所辐射水平检测、设备性能检测、现场调查、专家评审、数据整理分析、提出合理可行的防护对策建议、编制评价报告等及相关所有费用。
7、该项目履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交付评价报告之日止。
8、检测单位应保证数据的可靠性、真实性。
9、评价单位应在建设单位提交评价所需资料后一个月内出具预评价报告书;评价单位应当在设备验收检测完毕一个月内出具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所有设备的检测报告和建设项目的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