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待范围: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聘请的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等产品学术、商业推广的工作人员(工程安装维修人员、投标人员、技术服务人员,以及提交采购票据合同等相关资料的销售代表除外)。
2、接待时间:原则上为周二至周五医院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3、预约方式:医药代表可通过网络、电话方式进行预约。
(1)网上预约:医药代表下载,医药代表接待预约登记表和廉洁自律承诺书,填写信息后发送至相应邮箱。
药学部邮箱:yxb5221120@163.com(药品代表)
器械科邮箱:qxk5260851@163.com(设备、医用耗材代表)
医务科邮箱:yiwuke2006@163.com(学术培训讲座代表)
(2)电话预约:工作时间电话联系相关职能科室预约。
药学部电话:0536-5222724
器械科电话: 0536-5260851
医务科电话:0536-5260053
附件:医药代表接待预约登记表和廉洁自律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