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31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单位对“1#病房楼、传染楼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在确定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于网络平台进行了公示,公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改建、扩建、迁建项目应当说明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示在项目所在地主要网络媒体、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项目附近敏感点等处进行了公示。公布的信息主要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等。
两次信息公开后,我单位没有收到公众意见的反馈。现将公众参与情况进行汇总说明。
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2.1 公开内容及日期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是在确定了环评机构后的7日内,公开日期为
建设单位:寿光市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1#病房楼、传染楼等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寿光市圣城街道文圣街南,北关村东人民医院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1栋
建设单位委托潍坊宇鸿环保节能工程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寿光市人民医院
地址:寿光市圣城街道文圣街南,北关村东人民医院内。
联系人:田主任
电话:0536-5260779 邮箱:sgthl@163.com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36-8588830
2.2 公开方式
我单位于
http://sgrmyy.shouguang.gov.cn/rmywgk/201909/t20190905_1292132.html“寿光市人民医院官网”为当地群众较易接触的公示平台,选择在寿光市人民医院官网公示专栏进行公示符合专业性要求,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网站公示截图
2.2 公众意见情况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未收到公众意见的反馈。
3.1 公示内容及时限
本次公示时限为
我公司拟在寿光市圣城街道文圣街南,北关村东人民医院内投资建设“1#病房楼、传染楼等项目”,特于2019年4月委托潍坊宇鸿环保节能工程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需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公众可通过下面的链接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也可前往寿光市人民医院院内查阅纸质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
http://sgrmyy.shouguang.gov.cn/rmywgk/201909/t20190905_1292133.html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即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半径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下面的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公众意见。
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www.eiabbs.net/thread-15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主要是采用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公众可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发送给我公司,公众亦可通过电话、书信进行意见表述。联系方式如下:
提交地址:寿光市圣城街道文圣街南,北关村东人民医院内;
联系人:田主任;电话(传真):0536-5260779;邮箱:sgthl@163.com。
本次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结束。
本次公示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
3.2 公示方式
本次公示通过网络、报纸和公众易于知悉场所张贴三种形式同步进行。
我单位于
http://sgrmyy.shouguang.gov.cn/rmywgk/201909/t20190905_1292136.html。“寿光市人民医院官网”为当地群众较易接触的公示平台,选择在寿光市人民医院官网公示专栏进行公示符合专业性要求,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
征求意见稿公示网站公示截图
本次报纸公示在《齐鲁晚报》进行。《齐鲁晚报》为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办的山东省唯一的省级晚报,是山东省发行量、社会影响力最大的报纸,且该报纸有电子版,易于为当地公众接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本次报纸公示在征求意见稿公示的10个工作日内登报公开了两次,第一次登报公开日期为
征求意见稿公示第一次报纸公示截图
征求意见稿公示第二次报纸公示截图
本次张贴公示在北关村、北坦、东关、金盾家园、人民医院家属院、盛和居和陶然亭的公示栏进行。张贴日期为
征求意见稿公示敏感点张贴公示照片
3.3查阅情况
在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我单位在寿光市人民医院厂区内查阅纸质报告书设置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查阅场所,专门用于使可能受影响的公众更好的了解本项目,以便于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公众前去查阅场所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3.4公众提出意见情况
在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我单位未收到公众意见。
我单位未采取其他深度公众参与形式。
在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期间和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我单位均未收到公众意见。
我单位已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参与的相关原始资料进行了存档。
我单位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在1#病房楼、传染楼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充分采纳了公众提出的与环境影响相关的合理意见,对未采纳的意见按要求进行了说明,并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我单位承诺,本次提交的《1#病房楼、传染楼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内容客观、真实,未包含依法不得公开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寿光市人民医院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单位:寿光市人民医院(签字)
承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