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1、建设项目特点
寿光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53 年7 月,法人袁景亮,位于寿光市圣城街道文圣街南,北关村东,是潍坊医学院和益都卫生学校教学医院。医院总占地面积7.16 万平方米,开放病床1907 张(门诊综合楼806 张,病房楼及传染楼等1101 张),年门诊病人81 万人次,现有职工1380 人,担负着全市人口及周边县(市、区)部分群众的医疗、保健、救治任务,是寿光市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急诊急救中心。医院内现建有门诊综合楼、高液氧治疗中心、1#病房楼、结核病病房楼、传染楼、放疗中心及办公辅助用房等。
其中门诊综合楼项目和高压氧治疗中心项目均已办理环评和验收手续,门诊综合楼项目于2011 年4 月16 日取得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寿光市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文号:潍环审字[2011]86 号),并于2017年12 月完成寿光市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的验收工作;高压氧治疗中心项目于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院内1#病房楼、结核病病房楼、传染楼、放疗中心及办公辅助用房等较老的建筑均未办理环评手续,属于违规建设项目,2018 年9 月27 日潍坊市环境监察支队对寿光市人民医院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要求对1#病房楼、传染楼等无环评手续建筑重新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18 年10 月10日寿光市环保局下达对寿光市人民医院1#病房楼、传染楼等项目的处罚决定书,罚款40 万元。2018 年11 月19 日寿光市人民医院向寿光市环保局缴纳40 万元罚款。
“1#病房楼、传染楼等项目”投资40000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 栋
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253 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本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三十九、卫生-111、医院新建、扩建床位500 张及以上的,故本项目应编制境影响报告书。寿光市人民医院委托潍坊宇鸿环保节能工程有限公司所对寿光市人民医院1#病房楼、传染楼等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在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2019年1 月编制完成了《寿光市人民医院1#病房楼、传染楼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
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根据项目对环境污染的特点,本次评价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以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和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论证为评价作重点。
4、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寿光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及敏感保护目标产生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周边大气污染源和噪声污染源对本项目影响有限,在可接受范围内,选址较合理;通过采取适当的治理措施,项目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声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本项目受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5、致谢
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寿光市环保局的热情指导和大力支持,也得到了监测单位和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在此我们表示衷心感谢!
具体内容见附件: